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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0阳光工程”这个说法,通常与传销活动有关联。它并非官方正式项目,而是非法传销组织为了掩饰其非法性质而使用的幌子。
根据你提供的信息,“1040阳光工程”在合肥再次出现,并且相关涉传人员已被遣返回家。这表明:
1. "非法传销活动仍有死灰复燃的风险":尽管国家持续打击非法传销,但这类活动由于其高额回报的诱惑,有时会在一些地区以新的形式或名义出现。 2. "官方监管和打击行动仍在进行":涉传人员被遣返回家,说明当地相关部门(如公安、市场监管等)发现了这一活动,并采取了行动进行打击。这体现了政府对打击非法传销的决心和持续的努力。 3. "对公众的警示作用":这类事件再次提醒公众,要警惕任何承诺不切实际高额回报的“投资项目”或“工程”,很可能是非法传销。合肥的案例也是一个警示信号,表明非法传销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。
"个人看法:"
"坚决反对非法传销":非法传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,侵害参与者和被发展人员的合法权益,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,必须严厉打击。 "理解打击的复杂性":传销组织往往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,人员流动性大,打击难度不小。有时即使在打击后,仍可能出现卷土重来的情况。 "强调源头治理和宣传教育"举报 -
传销组织国家一定要去严堵死打,因为他们能害人,甚至是太害人命。
被害对象大多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,因为这些年轻人比较单纯率真,主要是他们对社会和未知人生都充满好奇充满神往,他们认为什么都像自己一样是真实无欺的,心里对理想的生活充满阳光,以为不管是遇到的人和事都是一切无条件的规矩规范化的。这就导致了他们的盲目性被染上梦幻般的色调,从而失去了理性的感官和合理合法的判断,以至于一腔热血热情被膨胀,甩开方向泅渡价值,只顾着埋着头一股劲向前冲,最后只能是泯灭做人的道理。
只有极少部分人是慵懒人生,整天希望过着不劳而获天堂般的神仙生活,成天地会被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欲望泡制成诚,最终走向忘我的日子里,自甘堕落,自我麻痹,不务正业。
剩下的就是一些谋福利不择手段的一些人,他们明知故犯,无论害人害己都不管不顾,只一味地昧着良心,冒着天下之大不韪,几乎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。
所以说,对于传销组织我们必须严厉打击,对于那些组织者和非法谋利者,重磅出击绝不含糊,甚至给予最严重的法制制裁,绝不能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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